鄂托克旗阳光分班让义务教育发展更均衡

发表时间:2016-09-03 21:56:58    来源:鄂托克旗

2016年8月28日,鄂托克旗各中小学七年级和一年级阳光分班活动分别在鄂托克旗实验小学、棋盘井中学、蒙西阳光学校进行。阳光分班的数据以通过“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全旗各中小学在27日前完成“阳光分班系统”中各项分班准备工作。

在阳光分班活动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初始年级全体班主任、校长等进行现场监督,鄂托克旗教育部门代表见证了分班过程。分班操作由一名学生代表和一名家长代表共同完成。分班结果现场打印,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复印并公示分班结果。除此之外,整个分班过程还进行了全程录像,可供家长随时查看,确保分班公平。

据了解,今年全旗参加阳光分班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共有1831名,阳光分出了45个教学班;参加阳光分班的初级中学七年级学生共有683名,阳光分出了28个教学班。作为家长代表的道日娜很兴奋地告诉大家,她的女子今年考入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今天正好是阳光分班,她是代表家长们来的,她认为这个分班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所有家长对学校的这个分班挺满意的。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凡是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须在开学一周内向鄂托克旗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由教育体育局在开学第一周末组织的二次“阳光分班”,第二次“阳光分班”也是采用网络版“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分班,再次彰显教育的公平公正。

从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分班”制度。此项制度实施三年以来,取得了显著的实效,有效缓解了择班、择师、择校等热点难点问题,实现了教育教学资源的相对均衡配置,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维护了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认可,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汪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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