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狠抓审判管理 强力化解积案

发表时间:2017-07-23 15:06:52    来源:鄂托克旗政府网

自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以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迅速部署并制定四大工作措施,重点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三大类案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摸底清查,建立台账。对全院全部旧存未结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全案排查,摸清底数。实行一案一表,对清理范围内的案件做到“三定”,即定承办人、结案时间、审理方案,并载明未结原因,由审执事务部存档备查。

细化任务,集中清理。由相关案件承办人就清积工作情况向院党组汇报说明,并签署“清积责任状”。各案件承办团队于每月25日前向审执事务部书面汇报清积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个月的清理计划。人事监察部与审执事务部于每月30日将未结案件清理情况进行督查,院长对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并签发督办通知。

分析原因,对症下药。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分析研判每一起积案未结原因和症结所在,集体研究审理思路,确定审结时间。同时,加大审委会研究案件力度,固定时间研究提交案件讨论。为防止出现边清边积情况,把超六个月未结案件纳入调度范围,杜绝三年以上未结案件。

严控审限,不生新案。对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等严格审批把关,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力争同时进行诉讼积案和新收案件的审理,既清理积案,也要审结新案,绝对不能将新收诉讼案件又变成积案,促进全院年底收结案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