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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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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达拉特旗方言
2018-06-19
达拉特旗方言属汉语方言中的北方方言,语音、词汇、语法系统均与普通话接近。与普通话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语音方面。
一、声韵
旗内方言对声母zh、ch、sh、z、c、s不分,对韵母ian和ie、un和ong、in和ing、ue和uan不分。字调入声较多。选下面单字,分别比较其读音特点。
单词 普通话读音 方言读音 &n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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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达拉特旗组训处
2017-09-18
民国31年(公元1942年)春,绥远省政府在达拉特旗耳字壕成立了“绥远省达拉特旗战时抗日民众组织训练处”(简称“组训处”)。
组训处起初下设2个组,第一组任务是管理民政、教育、户籍等。第二组任务是管理财粮和建设。设有1个直属中队,还设有会计室、伙食管理员、财政委员、还下设6个大队,大队以下设保甲。民国32年(公元1943年)夏,组训处下设4个组,第一组是民政组,第二组是财政组,第三组是建设组,第四组是教育组。原直属中队改为警察局,约有60余人。民国3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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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拉特旗代表大会
2017-08-21
首次代表大会
中共达拉特旗首次代表大会于1954年2月18~22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74人,列席代表18人。会议审查和通过了王振荣代表旗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和出席盟党代会代表。
第一次代表大会
中共达拉特旗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13~17日在树林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22人,代表党员1544名。大会听取、审查和通过了王振荣代表旗党委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达拉特旗第一届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选出旗委委员15人和出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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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中华民国时期兵役制度
2017-05-07
中华民国初期,实行募兵制。即从雇佣招收形式募集兵员。其实际招收兵员的主要手段是抓兵、抓丁,百姓称为“抓壮丁”、“卖兵”。民国31年(公元1942年),国民党在达拉特旗成立“组训处”后,规定年龄在17~25岁的青年自愿应招入伍,其实际也是强迫服役,特别是男子多的家庭,更难豁免。有钱人家花了钱,在组训处或旗衙门挂个号就免除兵役之灾。穷苦人无奈,只好外逃躲避。组训处抓壮丁时,由乡长和保甲长带领武装军警,按照“十二属相年龄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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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的衙门
2017-04-12
达拉特旗于清顺治六年(1649年)设旗,当时称鄂尔多斯左翼后旗。旗衙门最初设在巴尔哈逊湖(约在今大树湾镇与解放滩镇之间罕台河附近)。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迁至树林召南约5公里的营盘。民国27年(1938年),迁至盐店的乌兰加坝。40年代后期,又迁回树林召北面的万太兴。
达拉特旗衙门设扎萨克1人,总理全旗各项事务,为全旗行政、军事最高首脑;设东西协理各1人,辅佐扎萨克处理旗务,也称官府;设管旗章京1人,禀承扎萨克和协理之命办理旗务,也称加格尔旗;设东西梅林各1人,协助管旗章京处理旗务。以上6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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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
2014-10-27
(1997年5月8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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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
201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67 号
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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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
2014-10-27
(1985年4月19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纂具有时代特点和丰富内容的社会主义新方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编修新方志应当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修志工作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新方志应当系统地记载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本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科学依据的基本状况,以利于地方领导机关从实际出发,进行有效地决策。新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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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
201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7号
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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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4-10-27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国务院为什么要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请您介绍一下《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持续不断地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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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
2014-10-27
(2012年7月13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提高质量,发挥地方综合年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域名称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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