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2-02 09:12:44 来源: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暨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经旗县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拟确定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10个旗县区为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
传真:0471—6968787
电子邮箱:nmgwltcyc@126.com
附件:拟入选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拟入选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