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5-21 17:23:31 来源:《东胜市志》
樊库(生卒不详),绥远省集宁县人。北平中国大学毕业。民国33年(1944)4月1日,任署理东胜县(今东胜区)县长,次年5月5日,内政部正式任命为东胜县县长。樊库上任后,对东胜县的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进行改革,并主持修建纪念抗日阵亡将士的忠烈祠,建立县卫生院,设置东胜炭场,修筑东胜通住各乡的车路,建立粮食仓库,推行“二五”减租等。特别是在发展教育事业方面,樊库发挥积极的作用。
民国34年(1945),东胜县成立强迫入学委员会,樊库兼任主任委员,在全县开展学龄儿童强制入学工作,违者一律给予罚款、罚役等处罚,对家庭确有困难者可免除学杂费。将全县中心学校、短期小学及私塾进行调整改组,至翌年7月,全县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增加到60所,学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34.6%,比民国20年(1931)提高7倍。同时,实施国民教育纲领,推行“政教合一”,以政治推行教育,以教育阐扬政令。樊库任县长的3年,是民国时期东胜县教育事业最兴盛的时期。
民国35年(1946)5月,樊库因在民国33年(1944)与东胜县前任县长解宝武移接交手续时刁难前任一事被绥远省政府给予记过处分。民国36年(1947)4月4日,樊库被调入绥远省政府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