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发表时间:2024-09-18 09:54:59    来源: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

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本期《与历史对话》节目带您走进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话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成员、普查支队长,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文博研究馆员甄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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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5月,鄂尔多斯市各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都已全面进入实地调查阶段,启动率100%。各旗区均落实了专项经费、人员配备和车辆配置,均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北斗卫星接收手持端、无人机、照相机等必需设备。实地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截至2024年9月,全市9个旗区普查队,共复查文物点666处,新发现文物点54处,共计调查不可移动文物点720处;其中,东胜区38处,康巴什区12处,达拉特旗58处,准格尔旗229处,鄂托克前旗77处,鄂托克旗86处,杭锦旗61处,乌审旗74处,伊金霍洛旗85处。全市复查完成率达70%,准格尔旗除长城外三普文物复查率已达100%。实地调查阶段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普查总体进展情况暂居自治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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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四普野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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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四普野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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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四普野外调查

 

6月以来,鄂尔多斯市普查办、普查支队对各旗区“四普”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在实地检查、指导环节,对野外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流程和数据采集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室内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审核进行检查、指导。对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四普实地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针对野外实地普查的薄弱环节,设计了相关讲座课程,有效解决各旗区普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推动全市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2024年9月,已完成对全市9个旗区的督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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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审旗检查指导四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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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托克旗检查指导四普工作

 

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普查团队

2024年2月4日,鄂尔多斯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实行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4月22日,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鄂尔多斯市普查办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了五个组(队),分别是综合协调组、保障宣传组、安全督察组、普查支队和专家咨询组,并明确了各个组的工作任务。鄂尔多斯市普查办每周四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普查数据,督促工作进度,每周五向自治区普查办汇报。

全市9个旗区全部按照双组长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组建文物普查队伍10支,吸纳考古工作机构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113人加入普查队伍,另有13名高校实习大学生的加入为普查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

二、做好前期培训工作

派遣普查办骨干参加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国家级培训班。筹备并举办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与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西部片区)套开,来自全市9个旗区的普查人员,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共13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实现各旗区普查队、市里普查支队和调查人员的全覆盖。

三、普查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格尔旗试点工作,于4月18日至4月30日期间完成。试点工作在市普查支队、市考古院的指导下,由全市9个普查队,共计45人,在准格尔旗黄河流域西岸全面开展试点普查工作,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11处为新发现文物遗址。普查的同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与赤峰市红山区是自治区普查办确定的两个试点地区,在队伍组成,装备、设备、工具、安全配备,时间规划,及时交流沟通等方面,形成了可供借鉴和推广的普查试点工作收获和经验,在自治区普查办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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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试点启动仪式

 

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普查范围包括鄂尔多斯市境内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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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试点无人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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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试点RTK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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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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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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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交流讨论会

 

鄂尔多斯市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始于1982年—1989年,历时8年。当时的文物普查由伊克昭盟文物站负责组织实施,普查成果汇总到《中国文物地图集·内蒙古自治区分册》中,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71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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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文物普查老照片

 

2007—2011年,历时5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鄂尔多斯市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95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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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实地验收

 

鄂尔多斯市的文物资源家底丰厚。鄂尔多斯市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959处,其中,有萨拉乌苏遗址、长城、十二连城、阿尔寨石窟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有扎尔庙古城、乌审召、郡王府等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处。

截至2023年底,鄂尔多斯市备案博物馆共有藏品7.7万余件套。收藏在全市国有博物馆的文物藏品有4668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21件套、二级文物378件套、三级文物1107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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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人萨拉乌苏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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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敦煌——阿尔寨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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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鄂尔多斯市摸清文物家底,坚定文化自信,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