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5-12 11:32:04 来源:伊克昭盟志(五)卷三十三 文化>>第五章 文物>>第一节 历史文物
时代属仰韶时代早、中期(公元前4130年前后),分布范围北起大青山,南至晋、陕交界处,西南至伊克昭盟西南部,中心在包头市、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以准格尔旗官地、鲁家坡等为例。遗存都叠压在生土之上,居住址都选在大河及其支流岸旁高地,山前开阔地带。房子多为方形和近方形半地穴式,面积一般20平方米左右。墓地在居住址附近,以单人葬为主。生产工具常见磨制、打制石器与细石器共存,还有骨器与陶具。陶器系手制,泥质为红陶和夹沙红陶为主,纹饰有弦纹、线纹、陶绘等。彩陶均为黑彩为主的单彩。从早期小口折唇壶到中期小口尖底瓶,再到晚期的小口双耳壶,有明显传承关系,还有素面或宽带黑彩衣钵、喇叭口盆,鼓状底座火炉等。晚期的砂质薄胎细绳罐,对这一地区,直至商夏阶段遗存均有较远影响,属定居农耕文化。